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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小姜维权!从事情综合分析,不能排除对方毁信嫌疑。

即使真如对方所说的“意外”,按照合同法(小姜已付款,对方已确认,合同成立),在包装过程中,对方因个人原因不慎毁坏货品,小姜亦可追讨违约金,甚至可按目前货品市场价格,要求对方支付差价损失。

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支持版主依据毁信之嫌,作出版规处理。
黄俊  (邮编:514021)
联系地址:(挂号)广东省 梅州市公安局
(平信)广东梅州市丽都东路金堡花园4栋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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