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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龙加盖两套四种水印

本帖最后由 可辣斯 于 2011-3-25 17:33 编辑

前套加后套一分,成四种水印,后套二分、五分有轻贴,皆原胶。说明如下:
1、一分带边,原图银字异版,加盖下破银。
2、二分重印,右爪水泡一满墨,左上一齿微黄。
3、五分三框震印,上二齿微黄。(以上是前套)
4、五分加盖下移,清字异版。
    因不清楚价格,所以,无法定价。请有意者出价,以信誉为优先,而非价格。将先寄票,后付款。

  *麦会:有问题!请来讯告知。我已经打了四遍了。我···容易吗·? 简体字的拼音······或手机:13798547720
*** 本商品主题尚未开放 ***

图片 016.jpg (37 KB)

图片 016.jpg

本帖最后由 可辣斯 于 2011-3-27 07:33 编辑

补:5、一分加盖上破分。
甄先生:有意就提个价吧!可以就成交,也没有一定要到到30日,我也不知道能不能卖出,所以,才定30日截止的。
            最近清理了一批,准备出让,这套售予不识者,甚觉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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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先向各位道歉!咱不是买卖邮票的生意人,所以,对市价真的不懂,所以,有意者,一人只出一次价,只一次!认为合适即可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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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可辣斯 于 2011-3-27 18:44 编辑

甄先生:先道歉!我没有看规则。因为,我无法定价,又没有适当的项目可上,所以,在帖上也说明价格的情形。因无法不打价下上网,所以,才打上价,100元买的到吗?您坚持成交,而无识内容说明,我还真是无语了。我本想卖于识货者,哪知是这种结果!对不起!我不承认这个交易。
另给麦会是想:是否给中介费?我也知道上一般帖也有成交的,不过,想利用网上卖给些费用是应该的,哪知是这种结果,早知道,厚者脸皮上一般帖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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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麦会:可能请您说该如何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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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好比有些人在大麻合法的國家售賣大麻,然後來香港做買賣,最後被政府控告,其辯言竟說不清楚當地是禁售大 ...
edwardtin 发表于 2011-3-27 19:03



    我认为用的不大适当,这没有违法的事,所以,也没有控告、处分那么严重的事。我也道歉了!内容上也有说明了,有疑问,可以问,非要硬上弓不可?这只是双方协调的问题,您可看麦会在二楼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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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指出買賣的精神,不因自已不明白這裡的售賣規則(這規則沒有法律的約束性),便成為反口的藉口。
edwardtin 发表于 2011-3-27 20:00



    您知道“公平”?100元买的到吗?即使,法律除一定检察官起诉(非·········告罪),更多的是以协调为主。我也道歉了!那您认为如何?像如此之事,认错了,并说明了,何况内容也有说明,怎么是成了‘反口的借口’呢?都是我的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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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可辣斯 于 2011-3-28 09:31 编辑
既然不是拍賣帖,為何又要如此低價出售,然後附加一串不明不白的條款?
我知道若貨架標錯價,賣家仍會照此 ...
edwardtin 发表于 2011-3-27 20:31



    所以,有问题就要问?没有人想搞的如此麻烦的。我的好意哎! ············,我其他的都托上海雅趣网上拍卖了,其实,我也不是为了卖高价,当然,太低我也不会接受。我再次道歉!不去拍卖贴,是太不明显了,在专题上有兴趣的邮友集中。至于会附加说明是另有原因,我已用电子信箱向麦会说明,也请他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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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是几套票? 2套吗?? 那就是5000以上起码了.
高进海 发表于 2011-3-27 20:43

是两套,四种水印,原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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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可辣斯 于 2011-3-28 22:20 编辑
看到很头晕,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记得当年我一个好朋友在淘宝标一套阔边大龙新票3全,当时标价5000元,我 ...
心怡永在 发表于 2011-3-28 21:05

黄先生:本来想要卖给您的,结果,我也前两天回您了,虽您是15日发的,我好像25才收到。另我和您说的不同,不但,价格的差距,还有内容上有说明,会如此,我也另函告之麦会我上帖的意外经过,他应该可以查证我是否有说假,最好提个意见。哎!集邮家·····一如楼上的邮友所言,我也是无法理解,所以,不再向其解说,这种口水仗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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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看来看去,觉的票有点假,是不是图不清楚
timlin36330 发表于 2011-3-28 11:44



    票没问题,不要说清票我集了30多年,手中还有10几套小龙票,都是在20-30几年前再台湾陆陆续续买的。拍的不好,所以,我特别指明,先寄票,不过,常见的或比较专业的一见就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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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是不懂发出售的贴子,所以设置有误
这情况多年以前也出现过,所以我出门去湖南前见到贴子己友情提醒了 ...
麦国培 发表于 2011-3-28 23:24



    同意麦会的意见,我是想以邮交友的,不必也不想搞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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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适当,楼主的行为已经违法 违反商法,合同法
parisiica 发表于 2011-3-29 21:12



    是吗?我略懂法律,可否指出那一条那一项?
刘享应  深圳市宝安76区富盈门B1栋803
explore.liu@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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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楼主略懂法律,请自己查,我没空配你浪费时间,如果让我来指出是要收咨询费的,收欧元
parisiica 发表于 2011-3-29 22:02


您已经再浪费时间了!
刘享应  深圳市宝安76区富盈门B1栋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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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可辣斯 于 2011-3-30 09:04 编辑
今后在华邮网上买卖交流邮品,不底是谁,一律实名址交流
王建平 发表于 2011-3-29 23:01



    同意您的看法,以前,我本来有详细的资料,但,一年多没再上,再上时,户名还在,只叫我补申请。前几天我查个人中心才知道被取消了,地址,我还不知道要怎么打呢?不过,查证可能是大问题。我想本网把他定义在研讨、交流上,商业交易本来就很复杂,我觉得他设立交易是为了符合部分人士需要,使本网更完善,而非目的。从一位回帖中才知,原来本网交易没有收费,我来大陆19年了,还第一次听到。从本网中得到很多知识,看来只有‘收入’无法‘支出’了!我想我们‘只是’一个集邮者,不必搞得要上法院似的,而忘了主要的研讨。交流。像此帖就像口水战,且冲满了商业利益,这不但占据邮友们的时间,也是不良的示范。我想:有意见,还是要吵的人到一边来,不要影响本网的目的。我已建议麦会,取消本帖,并给处分,如果,真给禁上,那只有遗憾(还有不舍)。
刘享应  深圳市宝安76区富盈门B1栋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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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右上角的 个人中心 可以设置名址的
麦国培 发表于 2011-3-30 11:39



    您是说姓名下再打地址吗?
刘享应  深圳市宝安76区富盈门B1栋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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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刘。多谢!
刘享应  深圳市宝安76区富盈门B1栋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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