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用品集的评审标准要有弹性」,这我举双手加双脚赞成!希望陈友安先生的观点能被FIP评审团广泛认可,不 ...
keihk 发表于 2013-2-27 14:30 
纪先生好!国际评审在评价邮政用品邮集时,在具体操作上确实有弹性。我记得您多次表述的一个观点是:不要死抠FIP规则,要灵活运用规则(大致的意思,如果有需要我再去搜索您的原话),我是完全赞同您的观点的。
我有一篇待发表的文章,其中有一部分有关的文字,复制如下,请您多指教。
3.举一个典型的例子吧。由于毛主席语录邮资信封的全套新封没有任何难度,所以我在组编《毛主席语录邮资信封》一框邮集时尽可能选用实寄封,在参加国内邮展时(2005中华历史文明全国集邮展览),展示了漏印、复印变体封,部分文字刷色不足、裁切移位趣味品等,这些品种只有新封,没有选择的余地。由于当时没有收集到相应的实寄封,所以还选用了15号(缺口版式)、28号、29号3枚新封,剩下的都是实寄封(包括3份相关的邮政文件的原件),其中有一些加贴邮票的实寄封,如航空、挂号、航空挂号、双挂号、印刷品,国际信函等等,实寄封的数量大约占素材总数的73%。我所得到的反馈意见是有许多人(包括一些专玩邮政用品的集邮者)对邮资信封邮集以实寄封为主的组集方式是不认可的,主要的看法还是邮政用品邮集与邮政史邮集要区别开来。后来,这部一框邮集有两次出国参展的机会,我固执己见,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邮集中的15号(缺口版式)、28号、29号3枚新封都换成实寄封,进一步增大了实寄封的比例,达到了83%。国外评审员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呢?直接的答案没有,间接的答案我想是有的。该邮集在2006比利时布鲁塞尔世界邮展上得到镀金奖,80分、在2010以色列耶路撒冷国际邮展上也是获得镀金奖,但分数提高到86分。据此我认为这种以实寄封为主的组集方式是被国际评审员认可的。总之,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同选题的邮集可以有不同的处理方式,不宜一刀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