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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宪法学奠基人之一许崇德信函

IMG_2972.jpg IMG_2973.jpg IMG_2974.jpg IMG_2975.jpg IMG_2976.jpg 许崇德江苏省青浦县(现上海市青浦区)。著名法学家,政治学家,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中国宪法学泰斗。1951年复旦大学法律系毕业,入中国人民大学读研究生,1953年毕业,留校任教。1971年调北京师范大学政教系任教。1980年调回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历任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

许崇德是新中国宪法学奠基人之一,新中国宪法制定的重要见证人,参加过1954年宪法起草的辅助工作,全程参与了1982年宪法修改,并参加起草了香港、澳门两个特区基本法。许崇德较早提出了"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的观点,曾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讲座、十六届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会等场合,向高层讲授宪法知识、阐述自己的观点。2003年,许崇德穷尽毕生所学,完成了70万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对于中国宪法和宪法学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浦增元(1928年11月-2012年12月22日),我国著名的宪法学家。上海嘉定人,中共党员。1947年考入东吴大学法学院,1951年毕业后留校任教。1993年获国务院特殊津贴。曾任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硕士生导师,上海社科院法学所宪法室主任、副所长、《政治与法律》杂志副主编、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兼任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员、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治学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理事兼宪法学研究会总干事、上海市政治学会副会长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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