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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 20:10 | 只看该作者

小晟

先生,你好,以下是我的回复:
当时的情况是东西寄出,由于那段时间让出的东西比较多,所以寄错了,当朋友退回后,由于明显是卖漏了,所以我想取消交易,但是由于不知道怎么和你解释了,之后在家潜心写书,所以和你未能取得联系,对此我表示歉意。
我愿意退还你的封款和汇费,以及送你一本邮政局所名录,希望能此和解。大家以后的路都还长,没有必要为了这个结怨,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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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11  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41号 吴强     收款不寄东西的人 南昌 曾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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