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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萬歐元成交的大龍封

6.4??元成交的大?封
(???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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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4.jpg

田進福     香港新界屯門時代廣場北翼2期36-37號舖
本人所發圖片,除註明出處外,大部份是本人拙藏,為普及郵學討論,歡迎下載使用。

回复 33# 麦国培


    学习了!
huifeng@pt.lu
Hang huifeng
43 rue de stadtbredimus
L-5570 REMICH
Luxembou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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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图片问过主人
最少注明出处
这是对持有人的起码尊重
中国邮史研究会、《中国邮史》杂志、中国邮史出版社、“华邮网”创办人:麦国培 528100广东佛山三水区西南镇永兴路十三号106铺 电话:0757-87732650 邮箱:p1878@vip.163.com 会刊、稿、查询、投诉、结帐网址:http://www.p1878.com/bbs/viewthr ... &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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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辩了,我只是说我自己的事情,大家各自尽可保留自己的观点。
我的本意是,既然我在华邮网贴图请大家参与讨论,那么讨论场地就在华邮网这里。
任何潜水来抓我所贴图的,不受欢迎。
在华邮网,参与的每一位朋友都从中学习到了知识,希望有见解和观点的就在这里写出来,没有几位会订阅所有邮刊的每一期!
王 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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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贊成田兄簽名處的看法.歡迎交流使用.進而推廣郵學
blackman 发表于 2011-10-21 11:59



    愿意与被迫的区别喽。
老明信片、老照片、客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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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6# 阮秀佑
謝謝支持
矯枉過正,反而有礙討論學習風氣。
那些拍行行圖片或網拍圖片拿來研習歷史或辦偽所用,正可以作推廣郵識。秘不私藏,做福郵人,是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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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8# atmwang
原來如此,確實需要徴得人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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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atmwang
能否說說如何使用?
edwardtin 发表于 2011-10-21 13:09



    我碰到的是德国集邮者自己私藏的一件邮品,外面没有这种东西。
因为我好奇索要了复印件,但后来将其用到了专业的邮刊上。在一次闲聊时才告知,她听了很生气,我承认是我的错。
最起码要尊重人家,上刊(或投稿)之前需告知对方,得到同意后方可使用,而不是先斩后奏!
王建国   收藏研究交流中国电子邮票
200030上海市南丹路286-7-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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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快乐集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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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版, 我的看法与你的意见相近.
对版权的确是需要敏感和尊重, 但太极端,过度敏感就太累了, 不可取.
猜想也可以说每个人的名字都是有版权的. 但倘若因怕被他人引用,称呼自己的名字而隐姓埋名的话, 那有名字的人太不快乐了.
集邮也是一样. 快乐吧, 天是塌不下来的.
阮秀佑
重庆市北部新区锦橙路22号水晶郦城四组团4栋10楼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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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多口一問,有老師在校內推廣集郵,將中國珍郵的圖片投影映放大介紹給學生,是否又是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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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果有人寫篇紅印花郵文,是否便不可以引用小壹圓四方連的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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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2# atmwang
能否說說如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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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图片的讨论实际上很有必要。
我也曾因为忽视,用了人家的图片。结果被德国朋友警告(都是很好的朋友哦,我当时觉得怎么会这样翻脸?后来也想通了),他甚至有权利诉讼。
王建国   收藏研究交流中国电子邮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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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版權就都不要發了,留著自己欣賞吧。
453000 河南新鄉市 史鑫
與台北無信郵商的交易糾紛:http://bbs.kljiyou.com/viewthread.php?tid=177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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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邮王的小一元方连多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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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贊成田兄簽名處的看法.歡迎交流使用.進而推廣郵學
中國郵史研究會499號會員E-MAIL: c0916439966@yahoo.com.tw主集:孫中山像明信片,民國郵政明信片歡迎參觀我的集郵博客-----http://blog.xuite.net/c0916439966/tw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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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7# edwardtin


    确实是这样。小弟接触德语类书籍比较多,知识产权的规定很严格。历史类书籍的每一幅图片全部有严格的来源说明和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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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6# 小北
這要看甚麼地方,甚麼法律。
在香港的法律下,我提出的情況是可以作有限度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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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纯粹按照学术规范,图片的使用是必须有版权人授权的。无论图片是否发表,总会有个出处。国内外档案机构的图片在使用前全部要签署保证书以及缴纳相应费用的,而不是说这个图片发表过,我现在就可以以引用的方式继续用,必须有授权。来源模糊的图片在引用时是不被承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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