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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认为,只要是邮政机构印制或授权印制都算邮品.我们在市场上常可以看到很多邮政主管部门明令销毁或取消发行的邮品.如一片红等.如未得到上级部门许可,应属地方发行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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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lilinet在2008-12-7 19:55:58的发言:

请教王先生,不知这3年来国家级邮展有没有谁展出过?

很抱歉,近3年的全国邮展我一次也没有去看过,加上近来对附加费关注也很少,因此不能准确回答你的问题。

我主观认为:在近几年全国集邮联举办的执行FIP规则的全国邮展中,不会出现河塌附加费(一般为图案式附加费邮集才用,早前则在地方邮展中的图案式附加费邮集中会有河塌附加费。)。

还是请知道的邮友回答你的问题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2-7 21:07:30编辑过]

王厚邦 通信地址:100083  北京北四环中路211号太极公司大院14楼501室E-mail:wanghoubang@163.com中国邮史研究会会员 会员证 179号主集:北京邮戳和实寄封,研究课题:北京邮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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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王厚邦在2008-12-7 18:59:50的发言:
至于河塌附加费能不能编入邮集参加各种邮展,那由各自的邮展规则决定。你愿意参加一种游戏就要遵守这种游戏的规则。

请教王先生,不知这3年来国家级邮展有没有谁展出过?

黎李   广东省吴川市海滨建安路西七巷七号   邮码:52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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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也有意义,火花与商标等物不是也有很多人在收集吗,但第二意见应该是对的.
艾明地址:江西景德镇市迎瑞下弄113号邮编:333000手机:13824O58011主集印花税票、快件、江西文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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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河塌附加费能不能编入邮集参加各种邮展,那由各自的邮展规则决定。你愿意参加一种游戏就要遵守这种游戏的规则。
王厚邦 通信地址:100083  北京北四环中路211号太极公司大院14楼501室E-mail:wanghoubang@163.com中国邮史研究会会员 会员证 179号主集:北京邮戳和实寄封,研究课题:北京邮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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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法不同是客观存在,就是不合法,也不妨害有人有兴趣去收集研究,力挺河塌附加费的有著名集邮家杨浩先生,在《集邮界》第50期上(2003.12)发表了一篇长文:“为安徽宿松河塌申奥附凭正名抱不平”(P55-58). 有兴趣的可以去阅读研究,可以撰文表示赞同或反对。要宽容一点,不要让所有人要统一思想,100%接受一个观点。
  就如抱犊岗土匪邮票一样,不合什么法,但一样有人收集、撰文、发表、研究。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2-7 18:03:31编辑过]

王厚邦 通信地址:100083  北京北四环中路211号太极公司大院14楼501室E-mail:wanghoubang@163.com中国邮史研究会会员 会员证 179号主集:北京邮戳和实寄封,研究课题:北京邮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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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说的主管部门是政府还是邮电局?

黎李   广东省吴川市海滨建安路西七巷七号   邮码:52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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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fssjy在2008-12-7 12:20:47的发言:
同意第二种观点



 邮电附加费的合法是否??就是看是否有当地主管部门批准的合法收取公文(批文)。
  

何剑均 402号
微信号:hjj123123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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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第二种观点
广州普通邮票研究会会长
广东佛山松风路松风八巷一号302宋健一邮编:528000电邮:fssjy001@163.com
13702906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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