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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看看这个该归谁。请版主也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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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后请报单号,528000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五峰四路21号院内二栋二楼厂房佛山市皓华电子有限公司  黄海洋 18038707621    手机微信:18038707621。收购一切珍罕实寄封片+钱币+邮品+请多支持。

肯定是直接确认【要了】的有效,老黄也不要再去争了·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313号康富来国际大厦602室    黄斌  510110
电话:13422354419
淘宝:http://shop35987332.taobao.com/shop/view_shop.htm?tracelog=twddp&t=1399168735531&trace_log=qianniu_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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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类似情况在淘宝也经历过的。有一位买家正向卖家了解一件邮品的品相时,这件邮品被另外一人拍下了。谁先拍下就是谁已确定要了。
马凌路 252000  山东省聊城市柳园小区14号楼1-602
手机:13561291698
邮箱兼支付宝:mabiao1868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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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归你
;extra=page%3D2请大家看看这个该归谁。请版主也看看。
黄海洋 发表于 2013-4-24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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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这个是无可争议的,就是3楼张先生的,手机看不清不能成为楼主确认该单的理由。
书山有路寻为径,邮海无涯乐做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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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史659号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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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根本就不存在异议,谁说“要”的就该给谁;而且这贴一共也就35元,这些东西以后也不会难遇到,没必要花 ...
Frankie 发表于 2013-4-24 17:10

支持您!
但是容在下多嘴一句: 我觉得此事与价钱多少无关:对买家, 看上的货.一分和一百无区别.
肇.盛.轩 中国邮史研究会1325号会员  支付宝: zhao.sean@gmail.com
国内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景苑公寓2-602 赵.月.保 转收  邮编: 31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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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買過一朋友的東西,寡人還特別強調"官人,我要~~"
香港內詳封大王 发表于 2013-4-24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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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应该归张友,黄友不要用板砖拍我啊,哈哈
付款方式如下
邮政卡6217993000065515663户名:潘胜。工行卡6222021116009812903户名:王心梧。
江苏省泗阳县众兴镇瀚学苑9-1001,潘胜,22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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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要,我就要,我还要要~~~~
唐山 发表于 2013-4-24 14:07



    印象中買過一朋友的東西,寡人還特別強調"官人,我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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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根本就不存在异议,谁说“要”的就该给谁;而且这贴一共也就35元,这些东西以后也不会难遇到,没必要花大量时间扯。
Guang ping
Guangzhou shi yue xiu qu xi hu road
联系电话:13527600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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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唐山 于 2013-4-24 14:11 编辑

要,我要,我就要,我还要要~~~~
香山县唐家,晋阳郡唐氏珠海长房,中山南京洛阳合肥泗洪深圳南昌东莞
深圳福田区安托山六路听泉居A栋501,电13902926911
特别声明:此签名栏地址非邮购使用,欢迎邮友造访。
中国邮史研究会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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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案例。
http://www.p1878.com/bbs/viewthread.php?tid=131869

所以包邮的要、保真的要、品相好的要多不是确定式,这回帖可以,得卖家同意,但可能会让位于明确要的买家。
广东 佛山市 顺德大良 和桂路十一街 16号 (528300)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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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订、留、存、减价申请都不属于确认。
黎李   广东省吴川市海滨建安路西七巷七号   邮码:52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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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 姜劍

所言合情合理。不过也提醒了大家,以后交流区回帖最好明确点,什么:定、订、留、存、减价申请都将让位于确定要的买家。楼主在同意减价帖子前先出现按原价买帖,应视为原价买家中标,除非前后两买家协商或谦让,最好在本版也予明确。
广东 佛山市 顺德大良 和桂路十一街 16号 (528300)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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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给说“要”,“先定一下”在汉语里没有100%要的意思,语气不够坚决。“要”则是没有商量的肯定语气。
姜劍 发表于 2013-4-24 12:40



    支持卖家给确定要的人。
一个是有条件的要,一个是无条件的要。卖家应该有优先选择给无条件要的人。
喜欢蟠龙及加盖以及相关明信片实寄封。
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滨河大厦801房 邮编465150  手机(支付宝)13937660280   
淘宝:http://shop59974548.taobao.com/
新浪:http://blog.sina.com.cn/xiaofeng0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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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偏向覺得應歸樓主为買家,最主要是賣家確認前樓主已表示要了

可能賣家沒意識到2樓跟4樓是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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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给说“要”,“先定一下”在汉语里没有100%要的意思,语气不够坚决。“要”则是没有商量的肯定语气。
姜剑 辽宁省沈阳市太原街邮政局7号信箱 110001
支付宝账号:chienphila@yahoo.com.cn
微信账号:423400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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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8# 邮然自得
要了! 收了! 买了!
肇.盛.轩 中国邮史研究会1325号会员  支付宝: zhao.sean@gmail.com
国内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景苑公寓2-602 赵.月.保 转收  邮编: 31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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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多新人都说了,我这个新人也多说两句吧,,,买家如果确认,直接打字“要”“要了”“确认”等都可以,不要跟帖什么留了,给我吧之类的,意思说明确点,减少分歧。。。
姓名:张鑫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太白东路丹桂苑小区一期1-1-401 272000
手机:1585376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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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沙子
同感. 俺也是新人, 前几天短信要货,卖主还特意要求俺发贴喊"要", 我希望了解一下这里要货的 ...
老老肇 发表于 2013-4-24 12:29


这对以后要货也是一个参考案例
李险峰 浙江省余姚市北滨江路59弄52号  315400
邮箱(支付宝):yy63156263@126.com
网店:http://www.7788.com/76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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