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有一天有个自称是徐×邮社的人(我不认识他)给我电话,说要刊登徐×邮社的广告,问价。我当然高兴地应允,谈妥价格、刊登细节后即收到广告稿,在月刊上连刊9个月,每月都向徐×邮社寄去刊有广告的月刊,年刊出版前我向邮社去电:问是否在年刊刊登广告也说明价格,不久接回电说同意刊登并寄来广告稿,年刊出版后也寄去年刊。但事过多月并没收到广告费。多次去信寄去收款单全无音信,如石沉大海,后本会财务多次打电话询问,得到的答复是:徐×先生并不知有刊登广告之事,所以不会付款。本会财务指出:若无人要求或同意刊广告,本刊那来的广告稿?得到回答是:若再来电催交广告费,就会请律师控告本会!我在社会几十年,全没想到欠债人会警告要法律控告债主。真啼笑皆非。一间资金雄厚要在社会干大事的公司,仅几千元的广告费竟会不认帐的?当然当时并没有签广告合同,这也是我的疏忽,其实我会年刊所有广告,年年都没同任何公司签过合同书,所有广告都没有过纠纷,唯有徐×邮社可事后一口否认。其实邮刊广告,都是邮友、好友对邮会的慷慨支持,通过广告这载体来实现而己,都是友情为先的,那会想到要签合同的?
中国香港特区邮学会 会长纪觉英    ying747@126.com           通信地址:香港英皇道邮局35203邮政信箱  中国手机 13902776710                                       香港手机 9480 3420

TOP

返回列表